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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监控”对方的公司

而且,拿到了支票,事情并没有结束。在收款时,拿回支票并不等于取到现金。如果对方公司倒闭,支票就变成了拒付票据,制作的费用就不得不由自己公司承担。因此,必须“监控”对方公司的动态。

所以,每月到保持下单的客户那里,不断收集这家公司的经营状况,这样的“监控”非常重要。

也就是,我想说的是回收支票延迟自然不必讨论,在收到支票且支票的付款期限为3个月,那么就会出现3个月的应收账款。为了收回账款,必须对开出支票的企业保持充分的关注。

销售必须仔细观察对方公司,并一一汇报,然而,此时,必须由经营者做出判断。如果发现情况有异,就要指示“即使对方再下订单也不要接,不要再去拿订单”,不仅如此,对付款延迟的情况还不能置之不理。

换言之,假如拿到新的订单,交纳货品,应收账款就不断增加。还有,即使中止接单,付款就此停滞的话,一旦对方公司倒闭,欠款就再也收不回来。

所以,要观察对方的情况,如果支票是3个月有效的就观察3个月,4个月有效的就观察4个月,为了保证收回债款,必须“监控”对方的公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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